多措并举促进广西生猪跨区域流通 积极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生猪养殖盈利遭受双向挤压,加之近期广东调整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政策,从5月1日起,除获得国家非洲猪瘟无疫区、无疫小区评估认定的省外生猪企业可以调运以外,暂停省外屠宰用途生猪调入。面对新形势,广西农业农村厅积极应对,在抓好生猪产能调控、稳定金融、保险等长效政策的基础上,以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为抓手,强化部署推动、加强指导服务、突出示范引领、优化政策体系,全力提升养殖环节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生猪跨区域流通,推动生猪养殖及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目前,广西通过国家非洲猪瘟无疫小区评估认定5个,今年拟计划推荐第一批国家非洲猪瘟无疫小区评估认定8个。
强化部署推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是深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强化养殖环节生物安全管理,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在4月22日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推进会上,全面动员部署动物疫病控制净化工作,对今年计划申报的125家动物疫病净化场、35个无疫小区,制定推进工作时间表,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对消极应付、推进不力和拒不开展净化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未如期达到监测净化标准的有关养殖场负责人进行约谈。
加强指导服务。自治区组织专家深入养殖场开展“一对一”技术指导和服务,对无疫小区建设评估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协调解决无疫小区建设中的问题。对具备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小区条件的养殖企业,指导完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标识追溯体系、监测工作和申请材料,指导县级畜牧兽医机构开展无疫小区建设监管。对于条件成熟的企业,组织开展自治区级评估。近期派出4个专家组对广西桂垦西江牧业有限公司、广西园丰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来宾正大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的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进行现场指导和自治区级评估。同时,主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及专家沟通,邀请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专家到广西指导,并就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及风险评估技术进行培训,加快推进国家非洲猪瘟无疫小区评估认定工作。
突出示范引领。按照“一场一策”“一病一案”的原则,先行试点,由点到面,总结经验,全面推行。优先抓好种用乳用动物养殖场净化,形成示范案例,通过示范引导、效益激励,带动全区养殖场自主开展动物疫病净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区域,加快建成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树立区域品牌,争创国家名牌。对通过疫病净化星级场统一授牌,扩大社会影响,突出示范效应,在全区营造疫病净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优化政策体系。先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养殖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创建方案的通知》《关于2022年支持牛羊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实行激励和倒逼机制相结合,动物疫病净化结果与政策支持、项目安排、监督检查、服务指导挂钩,强化结果应用,动物疫病净化结果作为种用动物养殖场申请和换发《种畜禽场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标准兽医防疫评分的重要依据和养殖场在政策支持、项目安排的优先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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